The First Principle of New Company Law is to Respect and Safeguard Corporate Right to Survive and Thrive
摘要: 公司法的首要原则是尊重与保障公司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促进公司生存维持与可持续发 展。该原则旨在增强公司活力,保护市场主体,减少僵尸公司。该原则具有公序良俗属性,与之抵触 的法律行为无效。该原则应载明于公司法总则,并贯穿于公司法规范体系和公司生命周期。公司登记 制度要着眼于提高公司存活率与竞争力。为维护公司可持续发展利益,免遭公司自治失灵之苦,建议 激活股东代表诉讼,明确目标公司签署的对赌条款无效,原则上禁止公司为他人债务作保。公司治理 的核心在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解散、破产及设立无效案件裁判要致力于促进公司存续, 尽量不解散公司。打破公司僵局的公司解散之诉应尽量调解结案。行政监管和处罚措施的选择应着眼 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建议对上市公司与实质违法者采取差异化处罚政策,避免公众投资者遭受二 次伤害。追究企业家刑责时要促进公司生存。市场监管重心应由产品转向公司治理。
Abstract:
[V1] | 2025-02-14 09:32:33 | PSSXiv:202502.00664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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