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已经成为全世界共同关心的议题,生成式人工智能企业社会责任治理在当今时代具有重要意义。社会责任缺失下产生了技术风险泛化导致的制度供给失位、技术资源集中导致的企业权责失衡、技术伦理滞后导致的社会生态失调等生成式人工智能企业治理危机。除采用自上而下的治理方案外,还可协同采用自下而上的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方案形成互补共治关系。人工智能企业与社会签订的基于正式制度的显性契约和基于非正式制度的隐性契约可以作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技术跃迁背景下政府失灵对企业敏捷共治的需求以及全球竞争背景下国家与企业战略共赢的需求可以成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现实逻辑。为推进生成式人工智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在制度供给层面,应构建软法硬法协同治理的综合网络;在政企合作层面,应构建企业自我规制与政府监管衔接互动机制;在微观落实层面,应构建多元化董事会结构和合规管理制度。
[V1] | 2025-03-21 08:38:31 | PSSXiv:202503.01816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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