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论文详情

明清时期江西的造砖业

摘要: 据现今发现的城砖铭文,洪武年间营建南京和中都,江西时设13府69县中有12府66县参与供砖,所制之砖还大量供应本地城市建设,有力推动了江西造砖业的进一步发展。严格的层级责任制保证了江西等地所供城砖的质量,均工夫、粮长、里甲等制度保证了城砖造运人夫的金派。洪武、永乐时营建南京、中都、北京三城,将城砖造运与赋役直接挂钩,可称之赋役砖,此种供砖方式洪武以降至清朝皆有之。永乐以降渐渐形成苏州府、临清州等多个造砖业中心,但江西造砖业历明清两朝皆有一定规模,曾大量供应明显陵建设用砖,本地城市建设、民居建设等用本地砖数量亦多。赋役砖外,江西造砖业向着商品化方向发展,清末民国还出现了新式砖瓦工厂,商品砖在供砖方面作用越来越大。明清时期江西造砖业的发展轨迹既体现出中国传统社会强大的国家控制能力,也体现着我国传统经济的发展走向和新经济因素的萌芽。

版本历史

[V1] 2025-03-25 15:49:10 PSSXiv:202503.02716V1 下载全文
点击下载全文
在线阅读
许可声明
metrics指标
  •  点击量2
  •  下载量2
  • 评论量 0
评论
分享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