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木这一特殊资源,将明代西南边疆与中央紧密联系在一起。明代频繁兴修宫殿,为此多次在四川、贵州、湖广三省发动大木采运。为完成这一任务,明王朝建立起一套包含大木总督与三省各级官员的组织管理系统。府县佐贰官具体负责勘察、采伐、拖运、积放、解运等各个环节,巡按、科道官员负责经费分配,并监察官员,大木总督则对这套组织架构进行统筹监管。大木采运所需巨额经费的筹集是主管官员必须面对的最为棘手的问题,一般优先动用省内赃罚银等无碍钱粮及存留各部料银,不敷使用时,还会利用摊派、捐纳、挪用中央各部经费与请求其他省份协济等方式。大木采运经费来源的多元,使其对财政的影响超出西南,辐射至全国。
[V1] | 2025-03-27 16:31:49 | PSSXiv:202503.03603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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