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社会实践中存在运行良好且管理有方的公共组织,与之相应用以矫正、弥补或修复公共管理比较劣势的组织行为调控机制的存在便是必然的,声誉就是这样一种矫正、弥补或修复机制。声誉在社会科学文献中虽然存在概念定义的诸多分歧,其对组织和个人有重要价值和影响却是大多数学者的共识。这种价值和影响使声誉在组织行为调控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不仅成为公共组织运行和管理可资利用的工具,而且成为公共管理机制的一种比较优势。声誉机制的核心在于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利用人们对自身形象的爱护产生自我控制的力量和行动,以低成本和自律的方式弥补强制性监管的功能局限,实现对组织行为的有效调控。声誉机制之所以能成为公共管理的比较优势,主要源于与私人组织相比公共组织存在利于声誉管理的特殊因素:第一,公共组织及其成员对声誉有更强的自我意识和敏感性;第二,公职人员有更高的声誉需求和声誉偏好;第三,公共组织特别是国家或政府机关有更强的声誉创造、供给和分配的能力。为提高声誉管理的公共价值和效率,公共组织管理应特别关注声誉的滥用、黑暗面以及声誉建设和利用的策略与维度选择。
[V1] | 2025-04-11 17:07:57 | PSSXiv:202504.01498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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