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界有关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的二元划分,使总结人类法律经验的诸多学科无存身之地,事实上在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之外,还有经验法学的存在。人类对于法律的认知,必定有一个由实践到经验再到理论的发展历程,对法律上经验的总结也是法学固有的学术传统,同时经验法学范畴的确立也有助于法学的合理分科。经验法学主要包括法人类学、法律史学、法社会学、比较法学等学科,分别从人类适应法律的一般经验、法律制度思想观念的历史经验、法律在现实生活中运用的经验以及法系上不同区域法律制度的经验来呈现多元化的经验维度,这既是对人类社会生活和法律实践经验的总结,又是催生法学理论和法学原理进化与革新的动力。经验法学的确立,有利于厘清三大法学门类各自的研究任务,凸显了实证分析、社会观察、历史考察、比较研究等方法与路径在法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能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提供最为适切的入口。
[V1] | 2025-04-11 17:08:59 | PSSXiv:202504.01524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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