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本文采用政策文本量化分析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标准地方规范性文件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成员身份界定标准的形成逻辑为以法律政策为依据,家户制与共同体利益为基础,社会保障为本质,村民自治为程序;不足之处有过分考量户籍标准阻碍户籍制度改革与城镇化发展,被广泛考量的常住户与权利义务标准适用性低,部分界定标准与法规政策不协调。建议基于平等原则,优先考虑社会保障标准,重点考量特定身份关系标准,弱化对户籍及权利义务标准的考量,审慎使用自治程序以完善成员身份界定标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抓紧落实地方性法规。对一般性群体中初始取得采用户籍十社会保障十特定身份关系标准,法定取得采用社会保障十特定身份关系标准,申请取得采用程序性标准;特殊性群体采用社会保障十特定身份关系标准。
[V1] | 2025-04-14 16:37:17 | PSSXiv:202504.01810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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