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法治反腐已成为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方式,由党内法规体系和国家法律体系构建的法治反腐体系基本形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属于党内法规,位于法治反腐体系前端,以惩教、规范、政治、纲纪四种功能规范前端治理,同时衔接“中后端”国家法律,其对思想和行为的调整作用及于整个法治反腐体系。中国共产党百年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史对应不同历史时期分为自 在、自为、自觉、自主四个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历经这四个阶段最终定型成熟。党内法规、 监察法律法规、刑事法律法规已组成了协调有序的法治反腐“三端”运行机制,三端不仅系统集成运行,更有党内法规自身的内生运行、纪法融通的协同运行,以此形成反腐败合力,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 治化正规化建设。
[V1] | 2025-04-17 19:48:43 | PSSXiv:202504.02238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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