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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卫生法预防为主原则:内涵阐释与实现路径

摘要: 预防为主原则作为公共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在我国立法上表现出明显的政策性构造与高度的开放语义结构,造成学理上不同观点并存,因此有必要对该原则的内涵进行阐释。预防为主原则的内涵可通过具体化方式来澄清,在促进和保障公众健康双重价值目标下,该原则内含健康促进原则与狭义预防原则,考虑危险和风险的差异,后者应区分危险防御原则与风险预防原则。由此形成的“两层次三原则”的内部结构,分别是预防为主原则在韧性提升、应对公共卫生危险及科学不确定性的公共卫生风险的具体化展开。在此基础上,应确立整体风险观下的回应型立法范式,构建公共卫生协同共治格局,通过建立多元主体联防联控机制、优化公共卫生政策质量、夯实“人”“财”等基础条件、引入人工智能技术以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使预防为主原则在公共卫生治理中充分发挥规范指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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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 2025-04-22 15:52:52 PSSXiv:202504.02493V1 下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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