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5-04-21 合作期刊: 《法学教育研究》
摘要:面对数字社会治理及法治建设变革,法治人才培养及法学教育仍停留于传统经济社会,我国对数字法治人才培养及数字法学教育的重视度、普及度尚待提升,亟须加快构建数字法学学科体系、育人体系,迈向数字法学跨界教育新模式。 转向新文科、新法科教育理念,明确数字公民基本素质、数字法学知识技能的育人目标。 完成数字法学学科概念厘清与理论建构,侧重理工科背景生源,增加高层级学历招生比例。 构建“基础+专题+价值+实践”的数字法学课程体系,以数字化赋能教育模式创新。以组建跨学科教研组织、引入智能管理系统展开教学管理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师数字法治综合素养,发挥价值引领育人职能。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4-07-16 合作期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摘要:数字时代的变革使得法文化特征从原来更多地展现地域性、差异性,逐渐向展现共生 性、融合性发展。数字革命使得人们不再只是物理二维空间的生命体存在,更是数字立体空间的虚拟 主体的存在。这一实一虚共同构成数字社会人的存在方式。数字法学正是在与法文化的互动发展中 拓展了法文化的空间。数字法学是法文化时代发展的新面向;数字权利是法文化时代发展的新拓展。 同时,时代的发展也要求法文化不断地自我革新,通过思维方式的变革、研究理念的改变、保护模式的 形塑和知识谱系的更新,实现法文化的理论重构,进而顺应时代发展,体现法文化的时代价值,构建中 国自主的数字法学知识体系。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4-07-16 合作期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摘要:数字法学是以“创生”的数字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以数字法律理论与实践为内 涵的新兴独立学科,在数字法学的注入下,法学这一学科被赋予新的内涵、意义和范式。广义上的数 字法学还包括法数字学,其可纳入理论法学的范畴。狭义上的数字法学属于应用法学,其由数字主体、 数字行为与数字客体为基石所构建,最终围绕数字权利(含数字权力)、数字义务与数字责任的落实来 展开,实现了对具体领域的逻辑化串联,呈现出相对清晰又自成体系的问题领域。在理论建构上,数字 法学以数字文明为基本理念,以形成了新的内容或注入了新的内涵的数字安全、数字人权、数字正义 为基本原则,以呈现出三元结构特性的数字法治为基本目标。数字技术对既有法学的挑战具有根本 性,既有法学理论和法律框架均不足以应对,数字法学会形成科学范式及以问题为导向的多元知识融 合、综合应用的新的研究范式,其在研究对象、问题领域和方法论等方面均有其独特性,这决定了数字 法学足以成为一个学术命题。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5-03-05 合作期刊: 《中国社会科学》
摘要:数字法学立足于“三维世界”的系统创生,在其中展开自身的核心范畴。它呈现着“数字人类”的主体性再造、人类生活的数字逻辑和数字契约的共享赋权,因而生成了流动性、场景性、穿透性、交互性的数字权利;基于契约论向“三方论”的转型,构筑了传统数字化权力、新生数字权力和技术性数字权力的复杂权力结构;从“二维世界”迈进“三维世界”,使得数字正义摆脱了道德推理的分配策略,它在属性上是计算正义,在过程上基于认知计算,在方式上是可视正义,因而是一种计算分析的匹配正义。由此可见,数字法学负有重要的时代使命与担当,应致力于提炼“中国式现代化”中的法学命题,创新自主的数字法学理论,从而塑造新时代的自主法学知识体系。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4-07-28 合作期刊: 《法学研究》
摘要:作为数字中国总体战略的一部分, 数字法院建设以“ 公正与效率”为核心命题, 秉持数字赋能、数字正义和以人为本的数字法治理念, 构成司法领域的重塑性变革。数字法院建设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 司法为民理念与科技创新精神在数字中国战略实施中的有机结合。不同于传统的法院信息化建设、智慧法院建设, 数字法院建设是法院工作从根本上实现高质量发展、迈入现代化的方法路径, 其依托大数据手段建立覆盖审判执行各领域的数字场景模型, 对内实现不间断的质量评查和风险预警, 对外升级诉讼服务、参与社会治理, 推动实现了法院工作理念、业务流程、组织架构和治理方式的再造。数字法院建设主要从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便民、数助治理、数助政务五个方面展开, 遵循“数据解构—模型构建—嵌入运行”的开发路径, 自下而上地形成场景驱动的业务应用体系。无论数字法院建设到何种阶段, 都必须遵循三项原则:坚持法官主体地位不变、加强司法数据的安全保障、确保模型算法可靠。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4-07-16 合作期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摘要:数字法治文明除了延续工商业法治文明强调的民主、合作、平等、信用、法治等核心要素 外,还强调把现代制度与数字技术结合起来,通过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将科技伟力转化为法治伟 力。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并不主要取决于研究对象的新颖性,而在于其是否具有相对独特的理论信念、 概念范畴和学术命题。数字法学的理论信念主要包括对数字向善的坚持、对人的主体性原则的捍卫、 对技术权力约束理念的信守和数字思维的运用等。数字法学的概念范畴包括本体论范畴、价值论范 畴、运行论范畴和方法论范畴这四类。数字法学正在从基本理念和解释原则、基本范畴和基本原理、逻 辑环节和理论论证、标志概念和术语革命四个方面形成一系列的学术命题。数字法学的学科定位主要 包括学术意义上的学科定位和功能单位意义上的学科定位两个层面。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发布时间: 2024-10-02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当前数字法研究落后于数字技术的发展,主要原因在于研究范式相对陈旧且未及时更新。现有数字法研究沿袭了传统法学的研究范式,即坚持还原论、“主客二分”和线性思维等基本观念和方法,导致了对数字系统的整体性、信息运行规律的独特性以及信息在“主客体”之间所具有的超然地位等方面,存在认知不足的问题。基于数字系统与线下社会生活系统同属于现当代复杂性科学所称之“复杂系统”,复杂性理论对于数字法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其中复杂系统理论中关于“自组织”“自适应”和“涌现”等现象的理论研究范式,契合当前数字系统和线下社会系统的发展和演化规律,故具有在此基础上探讨建立未来数字法研究范式的可能性。为建立数字法研究范式,首先应当明确数字法所依赖的系统性环境特征,即数字环境具有技术性、公开分享性、公共性、服务性和安全性等鲜明系统特征,进而可以初步设想未来数字法的研究方法,即可以采取还原论和整体性的结合、技术和法律的结合、实证主义和理性主义的结合以及“人”和“机器”的结合等方法。
分类: 综合学科 >> 综合学科 发布时间: 2025-01-08 合作期刊: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摘要:协作互动侦查监督模式是在数字检察背景下,作为监督者的检察机关与被监督者的侦查机关基于共同的目标积极协作配合,所形成的良性互动侦查监督新模式。这一全新侦查监督模式的典型要素是协作性、互动性、数据共享性,且以“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为体制基础与理论依据。协作互动侦查监督模式与传统侦查监督模式并不冲突,其以传统模式为基础并延伸出独特的运作目标、理念、原则与方式,同时具备促进及时沟通协作、协调利益冲突的运作优势。但新模式的发展面临着部分实践困境,对此,应从侦检关系重塑、监督职能优化、配套措施保障、数字技术赋能等角度对新模式进行调适与完善,以最终实现法治框架内侦查监督质效的提升。
分类: 综合学科 >> 综合学科 发布时间: 2025-01-08 合作期刊: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摘要:步入Web 3.0时代以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兴起对既有的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范式带来了强力挑战。从既有研究来看,部分学者致力于推动整个法学知识体系的数字化,部分学者则致力于证成数字法学作为新兴部门法学的独立性。然而,虽然新技术确实带来了一些新问题,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所谓的“新问题”只是语境的“新”而非问题的“新”。就此而言,一方面,数字法学暂时无力取代整个法学知识体系,因为“法律主体”和“法律责任”等既有法学研究的基本范畴并未受到根本冲击;另一方面,无论是数字法学本身还是其内部各分支,都不像传统部门法学一样有着明确的边界,其尚无力化解自身和其内部分支面临的理论尴尬。在此背景下,以问题意识为导向的法学教育意义上的领域法学,或许是解决数字法学学科定位的一个可行思路。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4-05-23 合作期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摘要:数字法学、网络法与信息法等类似名称的学科建设需要理论基础。数据法学具有领域法学的特征,并且影响广泛、变化快速,在制度适用上具有挑战性。作为特殊领域法的数字法学有其知识组织上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其知识体系可以采取家族类似的网状知识结构,下设数字法学基础理论、网络法学、数据法学、人工智能法学、智慧法治等知识模块。数字法学应注重部门法研究,但并非单维部门法的切片式拼盘。从单维部门法的角度看待数字法学,将无法合理分析具有多维性的数字法学议题。部门法研究也应从单维走向多维,多维视角可以拓展部门法的观察角度,避免部门法制度被困于单维或低维的制度想象。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4-07-16 合作期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摘要:数字法学概念是现代法学对数字社会法律问题变化的理论回应。然而,数字法学从雏 形出现到体系相对成熟,往往因为研究范畴和研究范式的不确定性而饱受争议,一度被认为是数字时 代法学研究的另一种称谓。事实上,数字法学作为现代法学的全新研究模式,研究目的包括法律概念 的补全、法律解释的调整以及技术风险的应对,故而其研究范畴和研究范式也会受数字技术创新变化 的影响而表现出开放性和动态性的基本特征。每一次技术创新都会产生不同类型的技术风险,但是, 这些风险并不都是数字法学所关注的法律问题。以遵循法学作为独立学科所必要的研究路径为基础, 包括人工智能技术在内的研究模式应当更加关注技术创新对法律关系的实质性影响,进而形成更符 合技术治理需求的新型研究范式。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17
摘要:为回应犯罪场域与犯罪控制理念的现实变化,刑事侦查需要探求新兴技术的补给。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迭代发展,其在视频侦查、侦查决策、证据审核等刑事侦查场景下的应用为侦查工作创造了新的机遇。但不可否认,刑事侦查中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同样会引发权力扩张风险、权利侵蚀风险与事实错误风险。技治时代下,如何合理利用新兴技术,在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间实现平衡,值得深思。着眼未来,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中应遵循正当程序原则、侦查比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规范化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通过在技术层面,建立数据质量和算法风险审查机制;在制度层面,强化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刑事侦查的权力监督制约与完善权利救济机制;在观念层面,树立以人为本的侦查决策思维,以规制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刑事侦查中应用的风险。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4-05-23 合作期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摘要:数字法学是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可能成为率先取得突破的领域。本体论视角下的数字法学,是建立在工具论和领域论等理论之上的范式整合。数字法学的规范研究对象可细分为要素层、平台层和产出层三个层次。应根据研究目的与性质,设定符合数据特征的模型与分析方法,以有效挖掘数据中蕴含的信息与价值。数字技术与司法文明在一定程度上正进行着双向塑造。探索构建中国自主数字法学知识体系的进路,存在法律规则和理论支撑供给不足等问题,未来需要重点考虑知识融合层面的平台搭建与人才培养,规则供给层面的制度完善与法律解释提升。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4-05-23 合作期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摘要:目前关于数字法学的定位存在强版本与弱版本两种立场。强版本认为数字法学代表着对现代法学的代际革新,但数字社会并不构成对现代社会的迭代,数字法学也没有面对数字空间提出一种新的法学研究范式。弱版本主张数字法学属于部门法学,但目前尚不存在独立的数字法部门;或者主张属于交叉法学,但数字法学既不是方法意义上的交叉学科,更不属于交叉“法学”。要走出非此即彼的困境,目前比较恰当的做法是将数字法学定位为领域法学。作为领域法学的数字法学是一种无需(部门法意义上之)“数字法”的法学研究,它既表征着一种新的法学研究思维,也可以成为一门新的法学教学科目。数字法学研究的重要性并不等同于对它的定位。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发布时间: 2024-05-13 合作期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摘要:平台封禁行为的法律规制,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重要理论问题和实践难题。平台封禁行为会造成竞争壁垒、侵犯数字人权、侵害自由选择权等后果,规制平台封禁行为具有制度合法性和理论正当性。然而,这种规制并不能囿于传统工商社会关系,而是要遵循数字社会规律和平台运行逻辑,从而设定规制的必要限度。因此需要加强平台封禁行为的系统治理、确立保护数字正义的价值理念、探索平台治理的法治框架机制,从而促进数字正义和维护数字法治秩序。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4-11-25 合作期刊: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数字中国的有机统一和融合,为我们洞察法治、创新理论、拓展实践确立了新的范式,但同时也面临数据基础法律制度供给不足、政府数字化转型遭遇困境、司法纠纷解决机制面临障碍等挑战。为此,应当在立法、执法、司法、社会等各个方面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构建以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为核心抓手、以算法和平台治理为关键环节、以个人信息保护为重要保障的数字法治体系,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4-05-07 合作期刊: 《法制与社会发展》
摘要:法学为何应该从算法研究扩展到对数字权力的研究?观察商业与国家两种应用场景下的数字技术之影响,可发现数字私权力和数字公权力已经形成,它们带来的普遍社会性风险正在威胁人权并重塑法治。作为一种新型的权力, 数字权力从事实和规范两个层面来看,都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权力,其应该被纳入法学范畴, 进而也应当被纳入法律概念体系。数字权力在接受法治控制的同时,还能够克服人类法治的固有弊端、改善人权和法治并造福人类。正是基于这样的逻辑起点,数字法治有了明确而特殊的使命——利用数字权力塑造一个能够“赋能扬善”的未来法治。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5-03-24 合作期刊: 《浙江学刊》
摘要:技术不仅是法律规制的对象,也可用作规制手段,构成与法律并列的规制模式。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系列概念被用来描述和分析通过技术进行规制的现象。其中,由“技术”和“规制”两个核心要素构成的“技术规制”最具概括性。技术本身具有独特的规制机制,对人类产生着广泛的规制效应。不同于法律的“内化”规制机制,技术的设计者将意图以脚本形式铭写到技术物中,通过“物化”的方式对行为进行规制。技术被行使权力的公共或私人部门用于法律上的规制目的时,便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技术规制。技术规制这一统合性概念有助于通过整体性视角系统研究技术规制模式的基本原理,丰富多元规制理论,回应具体领域技术规制的挑战。同时,通过深入探讨技术规制与法治的关系,能够为数字技术的法治化和法治的数字化提供理论支持,进而完善数字法治。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14 合作期刊: 《学海》
摘要:数字时代网络暴力的法律规制呈现出预防治理的全新面向。洞悉网民群体在数字化交往互动过程中频繁实施网络暴力的规律性因素,成为理解网络暴力预防治理的逻辑起点。引入网络影响力的分析视角可以发现,网络暴力表面上体现为“乌合之众”的自发聚集,实则受到自媒体片段化新闻的内容影响力吸引、大V等“意见领袖”情绪化发言的舆论影响力诱导以及网络平台流量化运营的媒介影响力刺激。网络暴力预防治理的法治角色并非直接限缩网民群体的言论自由,而是有效干预那些频繁诱导网民群体实施语言暴力的网络影响力因素。网络暴力规制的影响力范式需要强化自媒体新闻披露的主体责任,从源头削弱片段化新闻信息对网民群体的内容影响力;明确“意见领袖”的谨慎评价标准,阻断网络暴力通过“意见领袖”的舆论影响力节点大范围扩散;引导平台搭建争议事件讨论的健康议程设置,防范网络暴力信息在平台的媒介影响力中过度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