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尚书·吕刑》主旨,《书序》说是吕侯为穆王训夏赎刑,然全篇并无夏朝痕迹,所记为从蚩尤、三苗、伯夷以来,社会从暴政走向刑法、德刑的大脉络,当属周人所述先秦司法史。篇名犹言“吕侯说刑”,前半篇论刑之渊起,揭示三苗“德刑”之伪。后半篇论如何建设真德刑,涉及德之缘起、学理、结构、价值等大本大原问题,以及审案程序、疑赦从宽、典狱守则等操作规范,足见周人德刑思想的体系已在理论与制度层面上成立,其深意则是为刑安装“准星”,使之能精准除恶,故反复论德,而未渲染如何用刑。《吕刑》所谓德刑,并非儒家之德与法家之刑的简单相加,而是“德之刑”,犹同篇所言“祥刑”。各国皆有刑,而以德字加诸刑字之上,强调刑必须在德的指导下使用,则为中国传统司法文化所特有。
[V1] | 2024-11-01 16:44:27 | PSSXiv:202411.00294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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