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文馆开近代中国讲授西方法律之先,其发展与近代海关密不可分。 近代海关与西方法律教育同为不平等条约体系下的产物,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从教学内容、经费、人事等诸多方面“赞助”同文馆的国际公法教育,使之呈现“教学—翻译结合”和“理论—实践结合”的特点。 近代海关推动西法东渐,一方面隐藏着在中西之间构建不平等关系和权力秩序的深层意涵;另一方面在客观上推动了中国近代法律教育发展和新式法律人才的培养。
[V1] | 2025-04-21 13:24:48 | PSSXiv:202504.02359V1 | 下载全文 |
1. 公司减资董事对“通知债权人”之“注意义务”研究 | 2025-04-26 |
2. 未来产业创新生态培育的知识产权制度因应 | 2025-04-26 |
3. 社会治理变革与行政法主体理论的回应 | 2025-04-26 |
4.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实践检视与规范建构 | 2025-04-26 |
5. “公共财产”作为监察对象识别标准的规范研究 | 2025-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