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手术机器人所呈现的自主学习性、独立性和交互性等发展趋势,使得其逐渐独立于医疗机构或医生,甚至对后者可能产生反向影响,引发法律责任问题。对于手术机器人造成的医疗事故,单独地划归于医疗损害责任或产品责任无法契合其特征和发展趋势,而简单以人工智能等级进行的划分责任类型,亦割裂了手术机器人与医生之间的交互关系。对此,应确定医疗机构与手术机器人之间的连带关系,在规则适用上注重不同主体在过错认定、危险控制等方面的特征。未来,规范手术机器人医疗事故侵权责任,应确定单独的侵权责任规则体系,并设置第三方赔偿制度以提供有效法律支撑。
[V1] | 2025-04-24 16:44:01 | PSSXiv:202504.03009V1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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