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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法视角下学术期刊增强出版的激励路径实现

摘要: 当前我国学术期刊增强出版的实践成效与理论预期存在显著落差,亟待从版权制度层面挖掘其内在激励价值。版权法与增强出版在制度目标上的同构性,为法律介入提供了正当性基础。基于版权法效率理论的核心逻辑,学术期刊增强出版的制度设计应遵循双重激励导向,在静态维度应明晰产权保护对象,在动态维度构建责任风险防范机制。在静态激励目标方面,学术期刊增强出版物从形式上区分为根文献和附加材料,由二者组合的增强出版物,因其不符合汇编作品“选择或编排”的独创性要求,不宜整体纳入汇编作品保护范畴;根据对附加材料对象“选择与编排”的创造性贡献程度,应分别设计公共产品、汇编作品和竞争法益区别化保护制度。针对动态激励目标的实现,须构建多维度的侵权责任规避体系。在作者层面,应创设符合学术交流特性的合理使用例外规则,平衡创作自由与版权保护;在期刊编辑部层面,宜建立过错推定下的部分连带责任制度,既强化注意义务又不致过度抑制创新;在平台方层面,则需完善“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细则,通过完善“避风港”条款豁免间接侵权责任。这种分层责任配置机制,能够有效降低各主体参与增强出版的制度性成本,从而形成持续创新的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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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 2025-04-27 11:18:19 PSSXiv:202504.03331V1 下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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