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的污名现象研——基于新冠肺炎疫情时期“湖北人”污名的分析

    分类: 社会学 >> 社会学 发布时间: 2024-11-25 合作期刊: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全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针对不同群体的污名现象。文章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湖北人”污名为例,结合风险社会理论分析了风险社会中的污名现象。研究发现,风险社会中的污名现象表现出突发性、内隐性和单向性等突出特点,社会风险及其不确定性带来的恐慌、信任危机以及风险意识的形成和传播等因素共同导致了污名的产生和扩散。污名应对的中国经验表明,结合风险社会的特点,通过政府、专家、媒体和公众的共同努力,有助于提升预防风险和治理风险的能力,合力消除污名,这值得其他国家借鉴,也应进行更深入研究。

  • 选择与困境——中的牧业社区

    分类: 社会学 发布时间: 2025-01-08 合作期刊: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现代化和市场化的发展深刻改变了牧区的生产生活方式,牧区被全球性风险渗透,产生了日益突出的、复杂的现代性风险问题,牧民负债、草原退化成为牧区发展遇到的核心困境。基于田野调查,以风险社会理论和现代性理论为框架,分析牧区风险的形成和演变机制,探讨牧民在应对全新的生存困境时展现的主体能动性,尝试为理解牧民在当代社会的生存韧性和局限性提供新的学术视角。

  • 中看知识的功能

    分类: 社会学 >> 人口学 发布时间: 2025-04-22 合作期刊: 《甘肃社会科学》

    摘要:在人的一切行动中,知识都发挥着无比重要的作用。知识的功能也就是知识的价值,除此之外,并不存在“知识中的价值”,关于真假的判断也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在知识的应用中,我们应当注重的是知识的效用,不同类型的知识需要实现相互包容。关于知识的评价,只应涉及其效用,而不应因为知识真假的判断而对某些知识加以排斥,更不应产生知识霸权。在近代以来的工业社会中,知识霸权往往反映在作为知识化身的专家身上,由于专家凭着自身所拥有的知识而参与社会过程,缺乏社会关怀,所发挥的往往是消极作用。在某种意义上,专家参与决策也许构成了风险社会的原因之一。在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我们在强调知识的效用的同时,也应关注知识的具体性、灵活地和有针对性地应用知识。在所有知识无法对行动提供充分支持的情况下,还应注重意志的辅助作用。

  • 乡村数字化贫困风险的生成与抵御

    分类: 社会学 >> 社会学 发布时间: 2024-11-15 合作期刊: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数字乡村建设不仅为乡村居民带来数字红利,也带来了一定的数字化贫困风险。从风险社会理论视角来考察,当下数字乡村建设中生成的新型风险具有“数字鸿沟”“算法殖民”和“数字区隔”三种表征。数字化贫困风险的生成在于数字乡村建设的理想规划与乡村客观现实的冲突、乡土性与数字应用推广的不相容,以及数字社会中的风险转嫁和双重贫困再生产。为保障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的有序推进,需要在数字赋能层面关照特殊群体、倡导与乡村文化接合的数字化建设、对技术垄断进行制度监管,以及健全数字社会财产与职业安全保障机制。只有秉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健全数字化贫困风险保障机制,让村民和村庄成为数字技术运用的受益者,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才能实现新时期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目标。

  • 人脸识别的侦查价值及其风险控制研究

    分类: 公安学 >> 公安学 发布时间: 2024-12-26 合作期刊: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摘要:风险社会中技术的迭代会产生技术应用的风险,人脸识别技术是人工智能发展的具体应用,在打击犯罪侦破案件过程中人脸识别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公安机关应用人脸识别技术的目的在于提高侦查效率,从而有效地掌握案情,打击犯罪。运用好人脸识别技术为侦查活动服务,这是其侦查价值之所在。技术是把双刃剑,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也会导致法律定位模糊、所获取的证据归属不明、易侵犯个人信息、算法歧视等多重风险隐患。面对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风险,要从风险控制方面入手,使人脸识别技术更好地服务于侦查工作。应对人脸识别技术所产生的风险要从程序控制上明确其法律定位,完善证据规则,强化个人信息保护,优化算法水平,从而对人脸识别技术在应用中所带来的风险进行有效地控制。

  • 从基于必然性的行动到基于偶然性的行动

    分类: 社会学 >> 社会学 发布时间: 2024-09-03 合作期刊: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构成了一种社会形态,它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如果将其与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联系起来的话,就会发现它是在对工业社会的历史阶段的否定中生成的。风险社会中的行动将面临许多根本性的哲学观念变革的问题,其中,关于必然性、偶然性这对哲学概念的认识,对于构建风险社会中的行动模式而言,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在工业社会的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条件下,人们已经形成了基于必然性行动的共识,但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基于必然性无法认识和把握的问题涌现了出来,致使人们需要将行动方式调整到基于偶然性行动上来。风险社会中的行动在性质上属于合作行动,在形式上更多地表现为应急响应式的即时行动,行动的目的是为了人的共生共在。

  • 邻避风险治理模式的有效选择——以包容性治理为视角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2-25 合作期刊: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日益频发的邻避风险事件严重影响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当前,我国的邻 避风险治理存在着主体单一、手段脱嵌、过程失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影响着邻避风险治理绩效。 包容性治理作为一种兼具全面、理性、可持续和价值关怀的治理范式,具有主体多元、过程协商、行 为制衡、利益共享等基本特质,对于提升邻避风险治理中的民主真实性、政策合法性和社会韧性有 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理应成为我国邻避风险治理模式变革的有效选择。在包容性治理视域下,可以从构筑多元主体的共治网络、推动治理手段的双管齐下、优化邻避决策的流程和方式、建立良性 的长效治理机制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邻避风险治理路径,助推我国邻避风险治理走向善治之路。

  • 数字政府建设中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 风险及其克服

    分类: 公共管理学 >> 行政管理 发布时间: 2024-11-25 合作期刊: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在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强化信息整理和信息驱动能力、优化政府运作架构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功能;同时,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嵌入数字政府建设时也面临风险。旨在系统性应对现代化所致不安和危害的风险社会理论,可以为识别和克服这些风险提供帮助。在风险识别层面,数字政府建设中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导致数据安全风险、责任虚化风险以及隐私信息侵权风险。在风险治理层面,借助敏捷治理思路,应采取综合规制路径,建立数据分级分类规制框架,明确政府主体责任,有效激活隐私信息保护的私法规范,同时注意适时评估实效并及时修正。

  • 复杂适应系统理论视域下数字乡村 韧性建构的多重逻辑与实现路径

    分类: 农林经济管理 >> 农业经济管理 发布时间: 2025-01-23 合作期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已进入攻坚期与深水区,传统的刚性治理机制在数字化的乡村风险治理场域中面临诸多难题,而公共服务系统的“停滞”、基层政权体系的“梗阻”、社会组织机构的“失灵”以及农村居民主体的“蒙蔽”等现实困境严重掣肘数字乡村韧性的建构。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因契合风险治理主体、客体和环境的内在逻辑,与数字乡村治理情境的复杂性之间存在高度耦合。以关中平原H 村的数字乡村韧性实践为考察个案,以复杂适应系统理论为解释工具,深入剖析数字赋能乡村韧性建构的逻辑理路。研究认为,借助数字赋能的感知逻辑、信息驱动的应对逻辑、多元共建的控制逻辑以及制度管控的防范逻辑,可以有效搭建数字乡村复杂性风险的韧性框架。基于此,通过搭建数字底座,优化制度体系,完善心理机制和吸纳多元主体的举措能有效化解数字乡村建设中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风险。

  • 扩大犯罪圈的立法逻辑与价值导向

    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发布时间: 2024-10-17 合作期刊: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摘要:在积极刑法观主导下,采取新增罪名和改变犯罪构成要素方式扩大犯罪圈,是近年刑法修改的主要态势。设置抽象危险犯、改结果犯为情节犯或具体危险犯,以及帮助行为正犯化,都因降低犯罪门槛而使得刑法触角深及传统行政领域。除将背信行为犯罪化外,刑法扩张目前尚未逾越公法制裁中的人身罚边界。面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立法者在网络空间和新经济领域布设行为禁区,既有犯罪化性质又同时彰显刑法作为最后的保障法的作用。这符合法律稳定性和适应性的辩证统一规律,而且顺其修法,整合公法制裁和提升其司法化程度似成气候。但犯罪化毕竟不具有天生正当性,为确保刑法定位于“保护人民”,法益尤其是具体法益仍是划定犯罪圈的中轴,防止犯罪圈因为安全需求而无节制扩张,具体法益原则是确保犯罪圈扩大和人权刑法平衡的保险阀。

  • 生成式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悖论

    分类: 教育学 >> 教育技术学 发布时间: 2024-08-14 合作期刊: 《阅江学刊》

    摘要: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不断涌现,为教育数字化转型带来无限可能。借鉴风险社会理论思考生成式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悖论将是教育领域长期存在的现象,诱发伦理风险、教育失范风险、“社会-物理-信息”空间交互异化风险、个体人格情感异化风险等。相关风险可划分为直接风险、早期风险、中期风险、长期风险四个阶段,反映创新与传统、效率与质量、技术与道德、公平与不平等、教师与人工智能等矛盾。生成式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悖论的风险侧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应结合柔性治理理念构建风险治理综合防控体系,构建生成式人工智能教育应用风险预防体系标准,强化教育全场景数据监管体系建设与数据池监管,构建生成式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悖论风险侧预警系统,形成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协同联动机制,引导利益主体正确看待教育公益与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