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1-09 合作期刊: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摘要:刑事立法、犯罪结构的轻罪化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高适用率,宣告着我国轻罪时代已经到来。由此催生出数量庞大的轻罪群体,从而迫切需要相配套的涉轻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理论上,消灭涉轻罪成年人之前科是对轻罪时代的回应、对基本原则的坚持以及对犯罪人再社会化的助力。未来,发展涉轻罪成年人之前科消灭制度可以从避免轻罪重罪“一刀切”、防止刑罚与前科制裁轻重“倒挂”、助力轻罪犯罪人再社会化方面展开。具体规则建构方面,宜采取广义的“前科”概念立场,将“轻罪”界定为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前科消灭的效力应涵盖刑事领域与非刑事领域;可以参考社区矫正制度,具体规定前科消灭的方式与程序。
分类: 法学 >> 刑法学 发布时间: 2024-12-26 合作期刊: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摘要:刑法中行为单复数的认定不仅影响罪数的确定,而且关乎此罪与彼罪的界分。通说运用犯罪构成要件来区分行为的单复数,但在异种犯罪的构成要件部分重叠的场合,构成要件说不能妥当认定行为数量,《两抢意见》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即适例。从自然视角观察,行为是否具有可分割性决定了行为的单复数,这种判断方式忽视了犯意对行为单复数认定的重要影响,容易导致重复评价。从规范论层面判断行为单复数兼顾了客观事实与主观内容,通过综合考察客观行为和主观意图所共同指向的法益数量,同时借助想象竞合的明示机能,能够确保行为性质评价的准确和充分,因此更具合理性。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17
摘要:为回应犯罪场域与犯罪控制理念的现实变化,刑事侦查需要探求新兴技术的补给。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迭代发展,其在视频侦查、侦查决策、证据审核等刑事侦查场景下的应用为侦查工作创造了新的机遇。但不可否认,刑事侦查中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同样会引发权力扩张风险、权利侵蚀风险与事实错误风险。技治时代下,如何合理利用新兴技术,在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间实现平衡,值得深思。着眼未来,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中应遵循正当程序原则、侦查比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规范化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通过在技术层面,建立数据质量和算法风险审查机制;在制度层面,强化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刑事侦查的权力监督制约与完善权利救济机制;在观念层面,树立以人为本的侦查决策思维,以规制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刑事侦查中应用的风险。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2-20
摘要:在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的发展过程中,涉外检察业务的发展服务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考量由派驻检察官担任驻外法务参赞可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维护好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保障海外公民和法人组织的基本权益。对于涉外非罪纠纷争端解决以及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相较于外交和商务工作人员,检察官在跨境取证、协助调查和文书送达等方面具有履职上的制度和经验优势。从学理上,以“列举+概括”方式探讨检察官作为驻外法务参赞的岗位设置条件与职责范围,亦应参照和比较域外立法对于检察官身份的定位和理解,这主要涵盖涉外事务的外交协助和法律服务。未来,国家可从驻外法务的文书审查协同、跨境追逃追赃办案协同、国际刑事法院普遍管辖犯罪的工作协同、海外反腐败治理协同以及涉外法治人才发展等方面推进涉外检察职能的制度发展与创新。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2-10
摘要:中国式司法现代化语境下完善轻微犯罪记录封存规则乃是轻罪治理的积极面向,蕴含了对积极刑法观的理性回应。在“轻罪”界定的理论探讨中,优化轻微犯罪记录封存规则契合了封存适用主体范围适度延展的内在要求,迎合了实践发展需要。当前,轻微犯罪记录封存规则运行过程中存在着适用主体范围过度扩张,封存标准难以统一以及封存后再使用的权利保障受限等问题。未来立法应首要区分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的适用主体界限,从实施主体、封存内容以及封存后档案管理的视角,类型化建构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标准。在犯罪记录封存后根据查询主体、查询内容和查询事由等不同方面,精准界定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后再使用的积极限度。同时,基于禁止标注,限制查询以及限缩信息获知途径等制度功能导向,科学把握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后再使用的消极限度。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2-09
摘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发展过程中,涉外检察的职能定位关乎涉外法治建设的总体布局。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是涉外法治建设的动态发展,检察机关全方位严格依法履职推动涉外法治建设的有效实施,通过公益诉讼和信息化建设总结涉外法治实施的检察经验。在涉外法治实施过程中,检察机关具有法律监督的应然职责,涉外检察契合了“四大检察”职能的未来发展要求,亦是贯彻党和国家外事工作部署的创新实践。当前,涉外检察职能的形成和发展面临着现实问题,这主要包括与涉外检察职能相关的国家立法有待补充,涉外检察职能履行中的法律监督能效发挥运行受阻,涉外检察职能发展的组织激励和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此,未来应深度挖掘涉外法治建设中的法律监督内涵,科学定位涉外检察职能中法律监督的职责范围与履职边界以及积极探索涉外检察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发展路径。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分类: 教育学 >> 教育学原理 发布时间: 2024-07-08
摘要:在教育“双减”政策的持续推动下,教育行政执法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形成了新型的执法力量。传统意义上,教育督导等带有“柔性”规制效果的监督检查手段逐步朝着专项和综合执法转型。柔性督导主要表现在“行为模式”中对“法律后果”规制的“软性”规定。而教育行政执法是教育督导职能在特定场域的延伸。在现代执法“软硬共治”的理念转型下,教育的“软法”功能是市场资源配置规律的内在反映,而教育执法的“硬法”功能则是教育市场监管秩序规制的外在表现。未来立法应明确教育行政综合执法中的“软法”属性范畴,推动形塑教育行政“软硬共治”的综合执法模式,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的规范依据以及优化教育行政执法的程序衔接规则。
分类: 信息资源管理 >> 档案学 发布时间: 2024-12-10 合作期刊: 《档案与建设》
摘要:未成年人档案作为我国档案管理的特殊类型之一,在档案管理和使用上兼具保护性 与有限性的特征。自《档案法实施条例》施行以来,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在查询、使用和封存过程中 亟待配套调整相关规则。从运行逻辑视角考量,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制度的完善应遵循历史逻 辑、现实逻辑和发展逻辑。为应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再社会化现象,优化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制 度指向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的制度体系。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制度存在档案封存管 理主体泛化、档案封存实施标准僵化及档案查询程序失范的现实问题。未来立法须整合未成年人 犯罪档案封存管理的主体范围,适度延展未成年人档案封存的实施标准,改良未成年人档案的查 询规则。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发布时间: 2024-07-09
摘要: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兴起为刑事诉讼注入新动能,为刑事在线诉讼的产生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在线诉讼作为信息通讯技术与刑事司法深度融合形成的新型诉讼形态,实现了对“裁判中立、两造对抗、三方在场、四面公开”传统线下诉讼形态的突破与重构。从价值层面观之,在线诉讼具有促进司法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司法便民利民以及实现正义与效率平衡的现实价值。但受制于在线诉讼空间虚拟性与网络质量高度依赖性等物理特性,刑事在线诉讼实践运行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如在线举证权弱化、庭审质证权虚化以及辩护方协商困难化等层面的现实困境。针对刑事在线诉讼案件场景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可从加强辩护方在线举证权的制度保障、增强辩护方庭审质证权的技术保障以及构建被追诉人与辩护律师之间的内部沟通机制等方面予以解决。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发布时间: 2024-07-09
摘要:在线诉讼作为互联网技术与司法审判深度耦合的最新产物,是数字司法时代实现智慧法院建设的必经之路。从司法定位层面,刑事在线诉讼并非对传统线下诉讼的补充,而具有独立的司法价值。从基本模式角度,在线诉讼主要包括在线同步诉讼和在线异步诉讼两种模式。因刑事在线诉讼证据的配套审查判断规则有待建构,现有的司法实践中实然存在着诸如电子证据真实性缺乏保障、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规则之间固有冲突难以消弭以及证人在线作证机制有待调整等现实问题。未来立法须以《在线诉讼规则》为基石,构建电子证据真实性保障机制,重塑刑事诉讼传统证据规则之内涵,健全在线诉讼被告人质证权保障机制以及构建统一的证人在线作证规则。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中共党史党建学 发布时间: 2024-07-09
摘要: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是法治乡村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当前乡村“微腐败”已经成为乡村治理中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乡村“微腐败”呈现出腐败主体的集中性、腐败行为实施的独断性、腐败领域的涉民性、涉腐权力和涉腐金额的小微性、腐败行为方式的隐蔽性等特点,不仅侵蚀农村肌体的健康,而且严重影响和制约法治乡村建设的进程。社会系统理论与乡村“微腐败”的生成具有耦合性,乡村“微权力”系统面临乡村法治文化缺失、乡村法律制度失灵、权力监督机制失效和事后惩罚机制失严四重挑战。社会系统自身通过适应性机制应对外部挑战时可能会出现功能性障碍,引发“微腐败”的滋生。未来应加强宣传法治思想工作以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对村民与村干部同时进行赋权激励以推动乡村法律制度适用,完善联动监督与大数据监督以健全权力监督机制,聚焦乡土社会中“面子”与“诚信”以加大事后惩罚力度,从而契合基层乡村“微腐败”治理的现实需要。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发布时间: 2024-07-09
摘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破除多元要素流通的行业和地域壁垒。因受地方保护主义等的不当影响,部分民营企业利益因内部人员的职务侵占犯罪行为而受损。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犯罪不仅损害了企业正常的经营和发展利益,而且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在“秩序”“廉洁”和“效用”三重价值指引中,职务侵占犯罪的风险预防具有现实意义。囿于职务侵占犯罪存在行业特殊性和证据线索的隐蔽性,加之民营企业内部合规机制不健全,使得民营企业内部治理的效果有限。未来民营企业须从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两个视角,寻求职务侵占犯罪风险预防的程序规制路径。职务侵占犯罪风险预防的内部治理机制涵盖举报激励、信息共享和责任承担等三个方面;提升外部监管质效应着力构建职务侵占犯罪预防的数据系统网络、推进职务侵占犯罪风险预防的跨部门协作监管平台建设以及强化案件查办的工作联系网络功能。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分类: 政治学 >> 政治学理论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中共党史党建学 发布时间: 2024-07-09
摘要:廉洁合规作为企业刑事合规的新生事物,廉洁合规的理论基础可通过“政治德性”的理论原点、“特别权力关系”的理论依托以及“软硬共治”的理论进路来寻根溯源。廉洁合规在履职行为层面涵盖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导向,在政治德性的内在要求层面涵盖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导向。通过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间的互动关系,判断企业廉洁合规的实施效度须围绕国家法律、党内法规来建构企业章程以及内部规章制度。廉洁合规的基本范畴有别于刑事合规、前置于反腐败合规,融贯于行政合规,其强调单位“出责”的全过程性,还应明确个人“担责”的阶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