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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超合作国际法”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4-25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按照国际社会位阶及相应国际法类型的演进原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蕴含着国家间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及其内生的互利共赢原则,其打造的是一种“超合作国际法”,彰显了高于发达国家主创的传统合作国际法的时代进步性。而据以国际合作的双维度理论,“超合作国际法”的先进性具体表现为兼具增进收益、扩大合作生产性之效能和义利相兼、改善合作分配性之属性。因循国际制度竞争逻辑,对于“超合作国际法”的创制,在发达国家主控的国际治理体系内外,中国分别采取的是“改制”和“建制”的策略,而共建“一带一路”正成为集中创制此类国际法律制度的最重要平台。

  • 国际商事仲裁排除撤销权协议:法理阐释、规范逻辑与中国因应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4-22

    摘要:由于《纽约公约》下国际商事仲裁裁决需受仲裁地及裁决执行地的双重司法监督,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当事人期望通过协议方式排除仲裁地的撤销权。此类协议的效力如何,一直是国际商事仲裁理论和实践上的争议焦点。本文系统构建了对该协议效力的两种主要法理路径:否定说强调仲裁司法属性与撤销程序的公共法保障功能,肯定说则基于仲裁“去属地化”趋势与制度效率逻辑,强调排除协议对克服双重司法监督弊端的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排除协议体现了当事人对程序自治的现实诉求,契合国际仲裁制度的非国家化发展趋势。通过比较瑞士、法国等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文章主张中国应在审慎前提下有条件地承认排除协议的效力,仅适用于与中国无实质联系的国际案件,并应设定严格的形式要件与最低限度的程序保障机制,从而在效率、正当性与国家司法权之间实现制度上的平衡。

  • 重申《世界人权宣言》重大意义,捍卫新时代人权最高价值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4-22 合作期刊: 《人权》

  • 重温宣言精神 共话人权发展——“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5周年”研讨会观点综述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4-22 合作期刊: 《人权》

    摘要:2023年12月4日,中国人权研究会在北京举办“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5周年”研讨会。与会人士围绕《世界人权宣言》的重要意义、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论与实践、“三大全球倡议”与全球人权治理、数字时代的人权保障、讲好新时代中国人权故事等议题展开研讨,达成广泛共识,取得积极成效。

  • 欧洲人权法院视角下警察间接引诱的标准与效果评析——以“阿克贝等人诉德国案”为例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4-22 合作期刊: 《人权》

    摘要:欧洲人权法院通过判决表明:违法间接引诱的构成须同时符合三项标准。先前直接引诱违反 “必要的被动性”,后续间接引诱满足 “合理的预见性”,警察引诱对次要被告犯罪具有 “决定性”,属于混合性标准。间接引诱的法律后果区分一般间接引诱与违法间接引诱。欧洲人权法院对违法间接引诱后果的基本立场从支持量刑减让转为认可程序性出罪,并将一般间接引诱作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在刑事司法准则日益国际化的背景之下,上述标准和立场对我国相关规则的完善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 供应链人权尽责边界的比较分析与法理反思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4-22 合作期刊: 《人权》

    摘要:随着全球供应链日益冗长和复杂,供应链人权尽责正成为跨国公司问责领域备受争议的焦点话题。近年来,人权尽责领域的立法实践呈现出从自愿性软法向强制性硬法转化,从公司对自身业务的尽责向整个供应链尽责拓展的趋势。然而,对于人权尽责应在多大程度上拓展至供应链以及应以何种模式纳入国内法律政策,各国实践立场迥异。国际软法围绕供应链人权尽责边界的多中心化解释,不仅使其面临解释多元化、界限模糊化和实施程序化的风险,而且面临被误读和滥用的风险。与此同时,一些国家和地区极力推动强制性供应链人权尽责立法,对全球供应链稳定与国际经贸秩序产生深远影响。在此背景下,探讨供应链人权尽责的合理边界具有重要意义。供应链人权尽责不应一概而论,而应兼顾法律因素的合理性与现实因素的复杂性,根据公司与供应链中负面人权影响之间的不同联系程度分情境适用。中国应尤为警惕强制性供应链人权尽责立法的 “寒蝉效应”,高度重视国家供应链安全与国际供应链竞争,积极推进联合国框架下自愿性人权尽责的实施,加快提升中国参与工商业与人权领域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

  • 论国际私法视域下基本权利的介入路径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4-22 合作期刊: 《人权》

    摘要:近年来,国际私法学者通过引入宪法理论装置来论证基本权利对国际私法的辐射效力,但对于基本权利应以何种方式介入涉外民商事司法实践尚缺乏体系化研究。在国际私法的发展过程中,公共政策作为法院地实体价值的历史载体,一直以来发挥着重要的价值审查功能。当国际私法案件中出现与基本权利价值相悖的情况时,公共政策通过对法律选择结果的间接排除,保障基本权利所承载的人权价值不受侵犯。但由于受到联系程度与相对性条件限制,传统公共政策路径存在一定局限,无法为基本权利提供充分保护,故需要法官转变逻辑范式,超越双边选法模式,引入基本权利的直接介入路径。直接介入路径以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干预与正当化为逻辑分析框架,能够在权衡不同法益冲突之际,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基本权利。

  • 欧美对外关系法教研情况考究及启示*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4-21 合作期刊: 《法学教育研究》

    摘要:对外关系法在美国和欧盟已成为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目前在该领域已经有相应的著作、教材出版,国外高校已开设了对外关系法相关课程。在著作内容上,美国对外关系法的内容与欧盟对外关系法的内容存在显著不同。 在教学上,对外关系法课程已经纳入欧美多所高校的学位教育课程,讲授者多为具有多学科背景的国际法学者;美国高校对外关系法课程与欧盟国家的对外关系法课程在内容上略有不同,但是在教学目标上较为一致,注重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把握和实践的运用。 欧美对外关系法的课程多设置一定先决条件,具备国际法、欧盟法知识的学生,更有利于对外关系法的学习;在课程考察上多以考试的方式进行,最终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组成;在授课方式上多以课堂讲授、学生讨论的方式进行讲授。 综合对外关系法的教研情况,我国应将对外关系法的内容纳入国际法学科教育的知识体系之中,在借鉴美国和欧盟对外关系法教材的基础上编撰我国对外关系法教材。 我国对外关系法教材的编撰应当重视法律文本的研究,同时引入对比研究的方法,并与典型案例相结合,形成理论性和实践性兼容的对外关系法教材。 我国的对外关系法教学应当坚持问题导向,以多元化教学方式开展对外关系法的学科建设。 我国对外关系法学科体系建设也需要所有国际法学者的共同努力。

  • 中国国际法理念的现代化跨跃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4-16 合作期刊: 《法学家》

    摘要:自19世纪中叶,前现代的中国被迫与现代国际法系统接触,中国启动了认知及应用国际法、建设现代化国家、参与国际秩序建构的进程。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面临着前现代性积弊革除、现代性充实与确立的使命,并进而承担起反思现代性的偏差与不足、超越现代性的多重任务。此种历时性问题共时性解决的境况同样投射于国际法领域,成为中国国际法理论的叙事主线和实践发展的长期使命。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要求推动国际法走向符合时代要求的现代化进程,保证国际法促进全球和平、合作、和谐,摆脱中国社会文化的前现代情境,弥补不了解国际法、不熟悉国际法、不善用国际法的课程;在现代国际法环境中完善自身的知识与能力、提升在国际法形成与运行过程中的参与性;检视、洞悉和反思既有现代性国际法所存在的缺陷和问题,通过预防和避免其规范的负面表现与运行的消极后果来实现国际法现代性的超越,积极促进国际法的改善和提升,保证国际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良好的外部制度环境。

  • 保函独立性的司法认定困局及思路修正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4-09 合作期刊: 《商业经济与管理》

    摘要:我国“独立保函司法解释”适应了法律规则和法学理论发展的国际性、时代性需求,但从其出台至今的周期性司法实践看来,司法机关对保函的独立性认定问题,仍存在一定的认知偏差,各地法院的判决标准分歧明显。独立担保制度产生于欧美发达国家,早期独立担保项下规则适用的基本向度均与欧美各国在不同历史时期下的商事发展需求相关。在资本主义目的因子的驱动下,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和以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国家对独立保函的独立性认定标准各异。中国司法对独立保函的独立性认定思路应以“一带一路”倡议需求为导向,参见域外“重实质轻形式”的历史性成果,对“单据”“基础合同”“从属性条款”等争议问题明确定位,采用宽松认定的基本态度。

  • 商业数据跨境流动的规范重塑及合规治理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4-09 合作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摘要:跨境数据流动监管规则的行业化特征日趋凸显,商业数据类型和权属的独立性预设了其特殊的跨境流动治理方案。基于开放、动态的数据安全主权理念和兼顾安全与发展的风险规制进路,商业数据跨境流动治理应在确保个人信息、重要数据等敏感数据安全可控性的同时,赋予一般商业数据自由流动空间,实现商业数据流动和规制的结构平衡。据此,可自由流动的一般商业数据在满足合同备案的形式化条件后,由政府部门加强事后监管;而包含重要数据和特定个人信息且难以完整析出的重要商业数据,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适用出境安全评估、标准合同和保护认证等规则,实现商业数据场景下我国数据出境安全规则之间的内在体系化。此外,除加强法治保障以解决企业数据跨境流动合规难题外,企业构建跨境数据流动合规体系的价值追求应从合规性驱动转为业务价值驱动,围绕数据跨境全流程开展安全防护和价值运营,立足现实需求制定契合的数据跨境流动合规体系建设方案。

  • 马克思主义视角下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统筹推进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24

    摘要: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都是我国法治建设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之一,属于马克思主义法治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涉外法治是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嫁接桥梁,亦是我国践行全球治理观、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法治途径。为国内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法治依托,为国际社会维持和谐有序贡献基本规则,为国际经济分工合作共赢铺垫进阶之路,引领创建多样化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正是当下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时代使命。

  • 论跨境电商时代专利权人的出口权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21 合作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摘要:随着出口电商迅猛发展,专利强地域性与跨境电商弱地域性二者碰撞引发的专利产品出口侵权争议逐渐凸显。平台内商家向境外买家销售专利产品是否侵犯专利权,函待澄清。在实然规范上,尽管专利法未规定出口权,但以向境外销售为目的的出口行为落入既有专利权能的控制范围。同时,地域性限定的是专利实施行为发生的空间,而非专利权人可通过专利权控制的市场范围,故专利侵权不以损害专利权人国内市场利益为要件,出口权亦不违背地域性原则。在产业政策上,一国专利法是否规制国内专利产品跨境交易活动,取决于本国产业利益的需要。由于允许专利产品自由出口将严重威胁和损害专利权人国内外市场利益,不利于激励技术创新以及相关出口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总体而言擎大于利,因此承认出口权更符合我国整体利益。鉴于跨境电商交易模式和交易主体的复杂性,为更好地维护我国及他国正当利益,应合理划定出口权边界,针对专利产品出口侵犯出口权的一些特殊情境进行明确规定:一是境内商家把专利产品运输到境外仓库待售的,允许专利权人针对未来即将发生的侵权销售行为行使消除危险之请求权;二是境内商家通过境外跨境电商平台向境外买家销售专利产品的,认定该行为侵权,但不规制境外电商平台相关行为;三是境外商家向境外销售专利产品,但发货地在我国境内的,认定位于我国境内的相关行为构成侵权,但不规制位于境外的相关行为。此外,对于委托加工出口行为,在境内受托人能够证明委托加工关系存在,且境外委托人在出口目标国持有有效专利的情况下予以豁免。

  • 论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治支撑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21 合作期刊: 《学术研究》

    摘要:结合我国政策要求和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体系来看,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核心要义主要体现为外部与国际接轨和内部体制机制改革两个维度。法治是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基石,发挥着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在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中,优化贸易服务、吸引外商投资、加强经贸合作需要进一步提升法治的协调性、可预期性和引领性。当前,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面临国际贸易服务规范体系协调性不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透明度不够、未能有效适应国际经贸规则的标准调适等困境。应以扩大制度型开放为导向,通过塑造“一站式”国际贸易服务流程、增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透明度、对接共建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等路径,为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支撑。

  • 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21 合作期刊: 《前线》

    摘要:涉外法治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协同推进,建立系统完备的涉外法治体系,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涉外法治实施体系,加强相关法治监督和法治保障工作,不断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涉外法治体系需要与高水平开放条件下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相适应,加快建强我国海外利益保护的法治安全链,加快构建涉外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提供保障。

  • 欧式经贸协定实体性劳工条款的司法发展及其批判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21 合作期刊: 《学术研究》

    摘要:分析欧式经贸协定实体性劳工条款在欧盟—韩国劳动争端解决中的发展,有助于揭示欧式“柔性”劳工条款在争端解决中被转化为法律义务的过程。即通过专家组对《韩欧自由贸易协定》13.4.3 条的解释,无论批准与否,缔约国事实上要遵守 ILO 的核心劳工公约。专家组将政治宣示性条款“硬化”为法律义务的做法缺乏法律和政治基础,并会引发政治反噬。《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也包含了与《韩欧自由贸易协定》高度相似的实体性劳工条款,中国若不谨慎应对,可能在未来面临韩国现在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 BBNJ 协定关于传统知识的利用与保护及我国的因应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21 合作期刊: 《学术研究》

    摘要:BBNJ协定前所未有地强调传统知识的重要性,其对传统知识的利用与保护模式包括两方面:对“海洋遗传资源有关”的传统知识,承继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利用与保护的模式;对广义的海洋传统知识,发展出“利用为主、保护为辅”的新框架,这种新框架首次被确立为一项国际协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贯穿 BBNJ协定的四个主要部分,主要表现为以传统知识作为基准,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ABNJ)建立海洋保护区等划区管理工具。“当地社区”作为权利主体,是BBNJ协定对传统知识保护与利用的重要落脚点。我国沿海当地社区所持有的丰富传统知识可以为我国海洋医药的发展做出贡献,并对在 ABNJ 建立划区管理工具等措施产生影响。但我国当地社区的传统知识存在被盗用的风险;在利用传统知识作为划定保护区的基准时,我国当地社区的权利在特殊情况下可能被削弱,不利于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对此,我国应着手调查、收集和研究沿海当地社区的海洋传统知识,并根据 BBNJ 协定完善国内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应对BBNJ协定批准及生效后的可能影响。

  • 论司法对国际商事仲裁的介入限度——以《反外国制裁法》第12条为中心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21 合作期刊: 《商业经济与管理》

    摘要:《反外国制裁法》第12条和《阻断办法》第9条初步搭建了我国反制裁追偿诉讼制度,但前者规定更加宽泛,赋予我国当事人针对根据外国歧视性限制措施作出的仲裁裁决提起反制裁追偿诉讼的权利,会与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产生多方面冲突。为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应将反制裁追偿诉讼中司法对仲裁的介入控制在合理且必要的限度内,以在增强涉外法律斗争能力和支持商事仲裁制度营造良好涉外法治环境之间保持平衡。总体上,人民法院应审慎适用追偿诉讼条款,优先利用《纽约公约》公共政策保留和互惠原则阻断外国单边经济制裁的域外适用和相关仲裁裁决的效力;特定场景下,适用追偿诉讼条款作为兜底性的司法救济渠道。

  • 投资者一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中心化与去中心化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3-19 合作期刊: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摘要: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改革面临着中心化与去中心化两种模式选择。当前以投资仲裁为基础的ISDS机制具有明显的去中心化特征,这是由投资争端解决去政治化的历史背景、国际投资实体规则的双边化现状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的利益冲突三重因素所造成。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改革中以常设投资法院和多边上诉机构为代表的方案体现了突出的中心化趋势,这与ISDS机制的合法性危机、国际组织的推动作用和国际法治基本价值追求密切相关。但中心化改革过程中要对相互矛盾的需求进行平衡或取舍,并将不可避免地经历从多中心向单一中心过渡的漫长过程。中国应接受并积极参与ISDS的中心化改革,但应在中心化的ISDS机制下强化投资保护的功能并维护国家的法律解释权。

  • 论中国极地法律外交的能力建设

    分类: 政治学 >> 外交学 分类: 法学 >> 国际法学 分类: 政治学 >> 国际政治 分类: 综合学科 >> 综合学科 发布时间: 2025-03-18 合作期刊: 《决策与信息》

    摘要:法律外交是中国极地外交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要目标,也是中国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实践、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的必经之路。积极推进极地法律外交的能力建设,有助于强化中国进一步深入参与极地事务的话语实践,服务国家的战略决策。中国极地法律外交能力建设的内部提升路径可分为五个方面,即开展专业性的极地法律外交培训需求评估、构建国内国际双层多轨的极地法律外交沟通对话机制、综合分析中国的极地法律外交能力、制定并实施中国极地法律外交的能力发展方案和加强中国极地法律外交的评估能力建设。中国极地法律外交能力建设的外部提升路径也可分为五个方面,包括充分参与极地治理的相关国际体制、积极创新极地双边与多边合作机制、强化推进与极地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关系、有效推动极地治理体系的国家实践和全面统筹经略海洋与极地事务。通过极地法律外交的能力提升,可以在中国现已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极地成就的现实实践基础上,由内而外构建并完善中国在极地治理领域的法律外交体系,为开启南北两极的国际合作善治新局面提供理念指引,同时助力中国外交事业的法治化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