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政治学 >> 政治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4-11-29
摘要: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的建设能够促进乡村社会的稳定,提升村民对国家制度的信任,强化国家制度对乡村社会的介入能力。在当前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中,村民、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基层政府共处于“建设过程”的利益博弈场域。村民冷漠对待公共法律服务,对其采取逃避态度;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者尝试寻找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分界线,其在现有模糊的边界中采取了偏向机构利益的适应性手段;基层政府对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抱有虚拟的热情。这导致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难以长期保障群众权益,导致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资源空转,甚至架空国家制度。因此,在建设初期,需要继续依赖政府的投入,之后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独立性和自治性,同时增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民主参与。各方协力共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分类: 公共管理学 >> 行政管理 发布时间: 2024-11-25
摘要: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乃法治社会建设之重要构成部分。其建设有助于促进乡村社会的稳定态势,增进村民对国家制度的信任程度,强化国家制度对乡村社会的介入效能。于当下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进程中,村民、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基层政府皆处于“建设过程”这一利益博弈之场域。村民对公共法律服务表现出冷漠之态,采取逃避之姿;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与从业者试图探寻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分界,在现存模糊之边界内采取了倾向机构利益的适应性举措;基层政府对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怀揣虚拟之热情。如此种种致使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难以对群众权益予以长期保障,致使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资源空转,乃至架空国家制度。故而,在建设之初,仍需持续倚仗政府之投入,其后不断增进公共法律服务的独立性与自治性,同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民主参与度。各方协同合力,共同助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