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公共法律服务成果斐然。实践经验催促着理论的提炼与更新,直面公共法律服务的未来发展路径。通过公共服务的理论审视当下,公共法律服务依旧面临着正当性根基、分布不均衡和服务体系不灵活的公共问题。这要求未来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公民参与的支持力度,以夯实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基础;平衡企业家精神与服务公共性的关系,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均衡发展能力;调整政府、决策者和法律职业者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职责,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科学化与人文化建设,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温情服务水平。
[V4] | 2024-12-12 19:31:27 | PSSXiv:202411.00773V4 | 下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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