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5-01-21 合作期刊: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权利能力指法律上的一种地位,赋予这种地位主要是为了解决平等问题。权利能力不是享有权利的前提,二者在概念上可以分离。抛开权利能力,我们可诉诸权利的利益论来直接辩护死者能以自身的名义而享有权利。有利益并不一定有权利,利益具有道德重要性才有可能推导出权利。死者拥有权利的基础在于人的生命的多样性,除了自然生命,人还有延伸生命和传记生命。正是因为它们的存在,死者才直接享有权利,其生前的诸多期待才能以法律权利的名义获得保护。
分类: 教育学 发布时间: 2024-06-13 合作期刊: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教师的尊严是基于人的普遍性尊严之上的职业尊严,属于人的社会性尊严,不是不可剥离的教师属 性。教师的尊严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存在超越历史的“教师的尊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 发展,教师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得到了极大提升,相应的法律和制度得以不断健全和完善,为教师的尊严奠定了坚 实的基础。新时代,教师的尊严是一种时机成熟的理念,教师尊严的实现水平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反映,也 是我国社会文明水平的标识。
分类: 哲学 发布时间: 2025-01-19 合作期刊: 《哲学家》
摘要:程新宇的《人的尊严和生命伦理》紧扣人的尊严这个议题,从西方尊严理论的历史演进入手,提炼出尊严概念的双重内涵,又以人类尊严作为理据澄清了当前生命伦理学中的若干争议,是一部具有重要理论价值的新著。本书在理论建构方面,倚重康德的尊严观,针对国外通行的两种康德尊严观诠释,提出了一种富有层次的新解读,这为推进康德尊严观研究乃至于构建一般的尊严理论提供了扎实的基础。恰当理解康德尊严观的关键在于澄清何谓尊严主体。康德思想中尊严主体具有双重含义:一是理性存在者本身或道德主体本身,二是理性存在者的道德活动所展现的德性。康德式的尊严观确立了平等尊重的底线,凸显了道德改善的价值,并能兼容诸多的社会性价值要素,具有丰富的内涵与充足的理论潜能。
分类: 外国语言文学 >> 外国文论 发布时间: 2024-05-30 合作期刊: 《外国文学》
摘要:曾几何时,愉悦话题变成了雷区,其背后有政治、经济等社会历史原因,也有某些“前卫”理论兴风作浪的原因。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愉悦的三个命题:一、何为愉悦;二、为何愉悦;三、愉悦何为,这些命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对其间的复杂性和相关性不可不察。愉悦究竟为何物?就西方文论而言,最富魅力的相关学说来自康德,他的论述为后来华兹华斯等人倡导愉悦的重要性和深广功用铺平了道路。从华兹华斯到克默德,我们可以看到一条思想脉络,即强调愉悦关乎人类尊严,关乎生命的奥秘。从亚里士多德到马尔库塞、詹明信和伊格尔顿,我们看到了一个传统,即不断拓宽并深化愉悦功用的努力。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4-22 合作期刊: 《人权》
摘要:《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新增并单独列出了“个人信息权益”的术语,并将它放置到第二部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当中。虽然学界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条“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对个人信息保护所涉及的宪法上基本权利加以论证,但是这种“基本权利说”并没有充分重视对《宪法》第33条“人权条款”的规范解读。与此同时,民法教义也对这种宪法证成提出怀疑,并基于权利与权益的二分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人权适格性提出质疑。基于对客观价值秩序论的反思批判,一种主体性、系统性、历史性、时代性的“人权价值道路”理论证成了个人信息权益的人权属性。这种理论分析了《宪法》第33条的“人权条款”与《宪法》第38条的“人格尊严”在历史中的观念关联性,揭示了人格尊严在“人身(第37条)一住宅(第39条)一通信(第40条)一个人信息”场域所扩散的“差序格局”,从而说明了人权价值道路在数字经济时代中指向了作为人权的个人信息权益。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5-03-26 合作期刊: 《河北学刊》
摘要:法学上的基础公理是法学研究中常引以为据的基本原理,它成为推导法律理论、评判法律得失、引导法律进步的先导性理论。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乃尊严的存在、人是理性的动物、人有自利的本性、人为独特的个体是人们普遍肯认的基础公理,也是法学研究中必须予以尊重和接纳的法学基本原理。从法学上而言,人作为尊严的存在,要求所有法律制度的出发点均应以维护、捍卫人的尊严作为根本的出发点;人具理性,法律应当以保障人的自由、自主为己任,将自治作为法律行为的制度根基;人有自利的本性,法律必须通过予人利益的诱导方式促成人们执行和遵守法律;人作为独特的个体,一方面要在法律上按照平等的要求设定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另一方面又必须为人的独特性留下相应的法律制度安排。
分类: 哲学 发布时间: 2025-01-19 合作期刊: 《哲学家》
摘要:本文介绍了“人的尊严”概念在数据时代的处境和意义。“人的尊严”在生命伦理学中有崇高地位。它同人的生命、身体和自治有直接紧密的关联。相较而言,通常人们以为数据同生命、身体和自治有较远的距离,因此在数据时代所带来的各种伦理讨论中,“人的尊严”始终没有成为一个重要的规范性资源。实际上,数据时代对人的诸方面都带来巨大挑战。生活世界的全面数据化使得隐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这势必重塑人的主体性,影响人的自治。自我追踪文化的不断发展,数据主义的流行从根本上挑战了传统对身体和生命的形上学理解。最后,数据带来的监控型社会将使得人的处境更加脆弱。“在数据时代的技术哲学讨论中,人的尊严”这一重要道德哲学概念具有重要的规范性意义。
分类: 综合学科 >> 综合学科 发布时间: 2024-10-23
摘要:通过大样本问卷调研、多次集体座谈和个案深度访谈深究“师道尊严”的现状,从横向上的教育内外部两个对象维度对“师道尊严”在纵向上包含的十个内容维度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师德师风”“教学水平”“遵纪守规”等内容维度的为师之道助力“师道尊严”,“教师职业”“舆论引领”等内容维度受不良社会文化影响有损“师道尊严”,“教师权益”“教师荣誉”“领导关怀”等内容维度因管理缺位影响“师道尊严”。研究建议,增强新时代教师身份认同,着力规范新时代舆论宣传,加强新时代教师表彰力度等重振“师道尊严”。
分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发布时间: 2024-07-08 合作期刊: 《人权》
摘要:现代化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特定阶段,具有多层面的复合结构,其中每个层面都对人的发展和尊严同时具有促进作用和抑制作用。中国式现代化是在吸取各国现代化进程中各种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作出的战略选择,体现了在现代化进程对人之发展和尊严的利弊判断和价值选择。它以促进所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标准,要求充分发挥现代化对人的发展的积极作用,克服现代化对人的发展的消作用。人权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终价值目标,它既是现代化阶段的内在结构性要素,又是约束现代化发展方向的社会规范工具,与中国式现代化所追求的价值高度契合。中国式现代化对人权保障提出了双重要求:一方面要求通过人权规范来确认和促进现代化过程对人的发展和尊严的正面效应,另一方面要求通过人权规范来防范和抑制现代化过程对人的发展和尊严的负面效应。这两个向度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需要保持适当的平衡,并因此对中国人权保障方式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分类: 法学 >> 法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5-03-24 合作期刊: 《浙江学刊》
摘要:人工智能科技对法律价值世界的冲击和重塑呈现为诸多面向,其中人的尊严是对人工智能进行价值评估的关键要素。然而,由于尊严价值的抽象模糊以及人工智能科技所引发的价值分歧和伦理危机,人工智能和人的尊严在法理上存在三种理论解释模式。基于人工智能科技的计算式革命及其社会意义,在智能社会对人的尊严进行阐释和定位的关键维度是人性和人格的可计算性及其对社会价值网络的计算式改造,因此应该支持一种新型的建构性尊严观。在计算与价值互嵌的智能时代,捍卫人的尊严是构筑和维续智能社会的浓厚价值共识,这一共识通过维护数字伦理、培育数字人格、捍卫数字人权而得以实现。
分类: 理论经济学 >> 政治经济学 发布时间: 2024-11-19 合作期刊: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数字经济时代,数字作为资本的一种生产要素和生产关系介质引发了数字劳动主体的数字正义要求。数字资本所呈现的数字剥削具有劳动形式离散性、内容知识“以太”性和剥削结构橄榄形等特征。数字经济主要涉及平台和人两大主体类型,数字劳动正义建构必须在平台和个人主体两大数字正义领域进行。通过提升数据收集阶段的算法正义性,明确知识产权边界建构平台的正义性;面对平台“免费模式”的陷阱、“平台地租”的加剧和“众包劳动”关系的冲击,分别通过建构数字化共享者主体、网络从业者主体和线下从业者主体的劳动正义,以维护数字时代人的劳动尊严和正义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