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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民法典总则编的多元

    分类: 法学 >> 民商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4-16 合作期刊: 《甘肃社会科学》

    摘要:正义是法律的最高价值,正义也应当是民法的最高价值。民法哲学正义观回应民法规范“为什么”和“应当是什么”的问题,是民法中的“法理”。民法典总则编的正义观是民法典正义观的缩影和集中展现。我们应当否弃民法矫正正义一元正义观,树立多元正义观。民法典总则编的正义观并不简单等同于矫正正义,还包括回报正义、公道正义、分配正义、程序正义和代际正义,展现为多元正义观。回报正义在交易生活领域对应交换正义,在非交易生活领域体现为友爱平等观。与回报正义相对应,矫正正义主要对非自愿交易行为进行规制,以矫正因非自愿交易行为所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失衡状态,具体表现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瑕症制度、民事责任制度等。回报正义与矫正正义均建立在行为人出于自己意愿的行为基础上。民法典总则编公道正义观是对矫正正义观的必要补充。民法典总则编中的正义观以交换正义和矫正正义为原则,以公道正义为补充,以分配正义为例外。民法典总则编还借鉴了公法中的程序正义观和代际正义观,以促进团体生活有序和妥当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

  • 回到马克思:普适范式的批判与超越

    分类: 哲学 发布时间: 2025-03-24 合作期刊: 《浙江学刊》

    摘要:构设某种普适的正义范式一直是西方政治哲学的终极诉求。传统正义范式因其绝对性与完备性的筹划而成就了正义的普适性要求,传统正义的普适范式却无从摆脱信仰悖论与哲学悖论。现代性发轫,确证普适正义的绝对性和完备性遭逢现代性祛魅,绝对性让位于相对主义,完备的伦理政治正义则被不完备的政治正义所取代,伦理正义蜷缩于个人的“袖珍道德”。无论是自由主义阵营抑或反自由主义阵营,无论是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派抑或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学派,均无法实现正义范式的现代性复魅。马克思通过对普适正义范式的现代性本源——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开辟出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社会前景,既超越了“正义理念”,也超越了“正义社会”,真正地实现了对普适正义范式的根本性超越。

  • 需要温度:从关怀伦理对伦理的批判谈起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发布时间: 2025-04-01 合作期刊: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被视为构建社会秩序首要价值的正义一直备受推崇,但是近年来受到关怀伦理学家的批判。从关怀伦理视角看,正义缺失温度的原因在于以正义为核心的传统伦理观存在抽象正义、男权正义、片面正义三方面缺陷。相对于正义伦理,关怀伦理则具有三方面优势,即情境关怀对抽象法则的超越、关系自我对孤立自我的超越、人已关系上的主客交融对主客对立的超越。不过从正义伦理的核心主旨来看,除了法则的抽象性以外,近代以来共同善与个体善的分离是正义缺乏温度的主要原因。正义伦理需要与关怀伦理结合以纠正自身缺陷,但两者的结合也需要解决正义规范性被消解的风险。正义伦理与关怀伦理的审慎结合可以体现在作为正义现实定在的“法”和作为实现正义主体的“人”两个维度,两者统一于以更有温度的方式实现正义的生活实践中。

  • “公义”:中国古代的天下

    分类: 历史学 >> 中国史学理论及史学史 发布时间: 2025-04-22 合作期刊: 《文史哲》

    摘要:中国古代的“公义”,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君王所代表的“众人之公义”,即由君长所代表或宣示的、得到众人认同的认识、理念以及共同遵守的原则、规范;二是“天下之公义”,是天下之人共同认可、遵守的原则与规范。“公义”的基本内涵包括公共、公平与公正。“公共”的核心是“天下为公”,天下之人得“共有”“共享”天下,且为天下之事共同负责;“公平”的核心在于待人平等,各用其能,评价标准一致;“公正”的核心是正直,为人处事居中持正,无偏无倚。“公义”的“公天下”理念不仅为王朝国家及其兴亡更替提供了正当性,也是规范、约束统治者行为的重要根据;其“公平”理念则为政治平等、经济均平的诉求奠定了基础,并促使统治者尽可能维护政治参与的公共性与社会公平;其“公正”理念则影响了古代道德伦理体系的建构与发展,成为“为政”的道德标准之一。中国古代的“公义”发挥了政治正义与社会正义的作用,是具有普适价值的“天下正义”。

  • 马克思思想视域下的数字

    分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分类: 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 发布时间: 2024-06-17

    摘要:数字正义是数字化生存中人们对公正合理社会关系的价值追求和制度安排。马克思正义思想强调生产正义决定分配正义,确证资本逻辑批判是追求正义的秘钥,揭示虚假独立性掩盖下的强制劳动的非正义,指出消除异己力量才能实现正义。马克思正义思想揭示了正义的应然状态、根本动力和实现路径,为求解数字正义问题提供了理论支撑。

  • 数字空间的理论内涵、缺失表象与弥合路径

    分类: 社会学 >> 社会学 发布时间: 2024-09-18 合作期刊: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数字空间是互联网集团代表的市场资本和掌握数字知识的技术精英共同塑造的新型社会空间,而数字空间正义就是对数字空间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空间异化现象的反思和批判,意指社会个体能平等公平地分配数字资源以及拥有充分数字权利。数字空间生产中,受市场资本和技术精英的共同支配和影响,数字空间日益沦为数字资本攫取剩余价值的空间,技术精英进行监视以及自我约束的规训空间,类型和功能均具明显单向度特征的同质空间,延续并再造新型社会不平等的区隔空间,进行免费劳动的剥削空间以及引导预售的消费空间。长此以往,数字社会日益沦为单向度社会,数字生活沧为单向度生活,人也日益丧失否定、批判和创新而成为单向度的人。为打造正义的数字空间,实现诗意的数字生活,须坚持数字空间生产的人本性和正义性取向,通过完善契合数字空间运行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规范数宇资本时空运作以及生产复合型数字空间,再造专业型数字文化空间激发数字生活的集体记忆,秉承差异再造原则并保障主体数字权利,确保数字技术开发中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平衡等路径予以实现。

  • 优先主义的独立性难题——兼论平等主义与充足主义

    分类: 哲学 >> 伦理学 发布时间: 2025-04-01 合作期刊: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平等主义、优先主义和充足主义通常被认为是三种相互独立的分配正义理论。借助比较性正义与非比较性正义的区分,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平等主义与充足主义的实质性差异:前者是一种比较性分配正义理论,后者是一种非比较性分配正义理论。但当用这个区分来考察优先主义时,我们会发现,它既有比较性的一面,又有非比较性的一面。这进一步导致优先主义受到独立性难题的困扰:如果它是比较性的,它无法彻底区别于平等主义;如果它是非比较性的,它要么倒向充足主义,要么存在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鉴于平等主义、优先主义和充足主义之间处在一种激烈的竞争关系,“优先主义受到独立性难题的困扰”这一结论的得出意味着用优先主义来替代平等主义和充足主义的尝试将以失败告终。

  • 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室内设计探究

    分类: 艺术学 >> 设计艺术学 分类: 法学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发布时间: 2024-12-26

    摘要:审判法庭室内设计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法庭的室内设计具有象征功能和宣传教育功能。环境资源审判法庭既要伸张法律正义还要彰显生态正义,其室内设计也应体现这种“双重正义”性。环境资源审判法庭要在遵从人民法院对审判法庭室内设计的规范性要求基础上进行创新,凸显其生态和环保特色,设计风格、内墙着色和装饰以及装修材料都是可努力的方向。这方面已有很好的范例。

  • 全球数字治理的中国方案:挑战、逻辑与应对

    分类: 政治学 >> 国际政治 发布时间: 2024-12-03 合作期刊: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发展,促使人类从工业文明转向数字文明新阶段。随着文明数字化与数字文明化融合程度加深,数据安全、算法风险、人工智能伦理、数字监控等问题丛生。寻索应对数字化风险挑战的有效方案,是21世纪全球治理的重要议题,也是人类共享数字文明的前提要求。在实践中,西方数字治理通过“政治结盟”制定数据流通、数字技术、数字贸易等行业标准,意图构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范本”和“数字模板”。稳固数字盟友的全球霸权,谋求独断性超额垄断利益,以数字治理之名行数字统治之实,难以为破解数字治理共识缺失、治理规则碎片化等难题提供可行方案。全球数字治理的中国方案立足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根基,倡导自觉参与的治理主体关系、“数字合作”的治理思维、“数字共识”的治理指向、“数字正义”的治理目标;基于共商共建协调差异性数字治理诉求,围绕德法兼治制定公平性数字治理规则,善用数字红利防范频发性数字安全风险,抓住数字机遇弥合扩大化的数字鸿沟等;基于共同意志和共性利益的数字治理契合点,寻求破解数字治理挑战的实践路径。它基于数字治理正义的理论逻辑与现实探索,为应对全球数字治理挑战贡献了数字文明的新智慧和新方案。

  • 什么是公平——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一个基本概念的考察

    分类: 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 发布时间: 2024-09-03 合作期刊: 《学术研究》

    摘要:作为政治哲学概念的“公平”,首要的含义是基于共同性的同等对待,是社会规则和规范的同等适用。这一层面的公平不只是程序性、工具性概念,本身还具有价值正向性。公乎要考虑社会成员的某些倚,“强者的公平”和“弱者的公平”都是不可缺失的内容,特殊性,追求照顾某些差异性的、真正的不偏不丁接受性或合适性”应当作为追求公平的现实目标。日常生在社会历史进程中不存在完美的公平,“结果的活领域可以将公平与义气、同情等其他美德放在同等位置,作为个人应该具备的美德之一,但社会公共领域应该把公平摆在突出的位置,作为一个国家的社会成员必须具备的硬性要求。

  • 从罗尔斯到赫费:论证的范式转换

    分类: 哲学 发布时间: 2025-03-24 合作期刊: 《浙江学刊》

    摘要:罗尔斯《正义论》的出版标志着正义理论在当代政治正义性讨论中的回归,也引起了西方政治哲学界的持续争论。德国政治哲学家赫费对罗尔斯正义理论及其论证方法的讨论与批评值得关注与重视。他通过正义论证范式的转换,发展了当代正义理论。这主要表现在,他从罗尔斯对经验的规范的正义讨论转换到对导致法和国家伦理学消失原因的批判,从语义学上讨论了政治正义性的根据,论证了政治正义性的界限与内涵;从罗尔斯的分配性正义转换到交换性正义,论证了从基础哲学层次讨论政治正义性问题,就是要用交换性正义来取代分配性正义。本文围绕上述问题展开了较详细的论述。

  • 公平视域下乡村学校课后服务的供给困境与突破路径

    分类: 教育学 >> 基础教育 发布时间: 2025-04-25 合作期刊: 《江苏教育研究》

    摘要:针对城乡学生较难获得平等课后发展机会的问题,采用案例研究法,基于空间正义理论对乡村学校课后服务开展分析。当前学校面临自主管理权受限、经费支出压力大、校外资源支持不足、课程供给力有未逮等困境,折射出政策注意力缺失、教育同构性陷阱、资源生态位劣势的危机。对此,应调整政策以兼顾城乡教育需求,加强城乡资源统筹,将课后服务纳入乡村全面振兴计划。

  • 从亲密性到——论列维纳斯的“第三方”政治

    分类: 哲学 发布时间: 2025-01-19 合作期刊: 《哲学家》

    摘要:关于正义和政治的思想是列维纳斯整个思想的重要内容和落脚点。列维纳斯通过“面对面”揭示了我和他人之间的非对等的爱与责任关系,这种关系是封闭、私密性的、前表象的经验关系。它终究要被打破。第三方构成了我和他人的亲密性的打破,激发了意识的形成。正义的基础是对伦理(也即亲密性的爱与责任)进行限制。第三方使得我和他人的亲密性成为问题,在面容的普遍性中,第三方要求对爱和责任关系进行限制,要求对诸多他人的正义,进而寻求理性、组织和国家去实现这种正义。但是第三方和正义仅仅是列维纳斯政治思想的开启,要避免可能的暴政,还需要真正的政治,即弥赛亚政治。

  • 论平等与可捍卫的幸福观

    分类: 哲学 发布时间: 2025-01-19 合作期刊: 《哲学家》

    摘要:获得优势的平等可能是不同形式的平等主义正义观在哲学上最精致的一种,尽管很难看到,采用这种正义观和能力平等正义观在实践上有什么不同。这两种平等观将我们引向某种更广泛的幸福理论,并将其视为一种客观状况。更大的困难在于如何阐述可捍卫的幸福观。问题在于:这个观念之所以具有吸引力,乃是因为它表明我们能给出某些证明,这独立于个人的实际愿望,独立于那些让个人生活得好的东西。围绕这些问题,本文探究了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理论与格里芬的博闻的愿望理论,并勾勒了平等主义和“优先主义”的区别。

  • 在线纠纷解决的表达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发布时间: 2024-05-13 合作期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摘要:在线纠纷解决(ODR)是纠纷解决的新形式,但同样要兼顾纠纷解决的规制导向和结果导向要求,实现手段与结果正义。不同的ODR平台具有不同的正义价值导向,揭示其正义价值的差序结构才能提示未来的发展进路。数字技术冲破物理空间对纠纷解决形式的束缚,取而代之的是对纠纷解决逻辑的重置,因而需要重构其正义内容。通过对ODR互动空间、算法空间、数据空间的打造,可以营造容易接近、氛围良好的纠纷机制供当事人利用。ODR数字正义的实现需要满足三方面的要求:一是实现不同案件的场景正义,根据不同类型的纠纷进行个性化数字分析得出场景化决策方案;二是实现同一案件不同阶段的群组正义,针对纠纷的不同阶段衔接不同的解纷机制;三是实现不同案件不同阶段的可视正义,通过解纷流程可视化与案件监督可视化保障案件以正义看得见的方式解决。

  • 从CSR到ESG:伦理反思与企业道德底线重建

    分类: 工商管理学 >> 企业管理 发布时间: 2024-12-13

    摘要:自20世纪60年代至今的两大企业伦理运动:企业社会责任(CSR)和环境、社会、治理(ESG)在理论和实践上一直存在重大问题,包括CSR的合法性、合效性、合意性;ESG的接受、评级、榜单误导、逆向选择、洗绿等。通过明确“企业正义前提下的股东至上原则”能够消除长期存在的企业伦理行为与股东至上原则之间的矛盾,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化解上述问题。交换正义、分配正义和程序正义作为重要的道德原则,构成人类道德的底线,该底线同样适用于企业。因此,将企业正义作为企业道德底线具有普遍接受性。企业正义不是用企业法律底线代替道德底线,它将企业伦理理论牢固建立义务论的基础上,从而可以建立确定性的企业伦理理论。企业正义以义务论为基础,以功利论为补充,可以使混合论、嵌入论、战略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获得可靠的理论保障。建立在企业正义基础上的底线评估将消除非底线评估带来的绝大多数问题,带来全社会企业道德行为的普遍改善,且底线责任评估能与CSR、ESG相结合,构成一个完善、全面的新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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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践行公平,完善分配制度

    分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发布时间: 2025-04-02 合作期刊: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公平正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观念、规范、制度三个层面的内在统一。分配制度是劳动产品在社会主体中分割、配给制度的总称,是保障个人获取财富收入和物质利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制度。良好的收入分配制度,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分配需要坚持和实现公平正义,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必须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辩证关系。第三次分配是基于道德层面的分配行为,属于社会机制的分配方式,既能够有效地在市场和政府失灵时合理分配社会财富、缩小收入差距,又可以积极关注和帮扶社会弱势群体,保障和改善民生。基于道德力量的第三次分配制度,有助于促使全社会形成一种道德风尚,在不断完善各层面分配制度的过程中构建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助力践行社会公平正义。

  • 论全球理论的世界主义与国家主义之维

    分类: 政治学 >> 政治学理论 发布时间: 2025-04-27 合作期刊: 《理论月刊》

    摘要:世界主义与国家主义是全球正义理论的两个重要维度,前者致力于打破国家边界,捍卫个人平等的基本权利,主张在人与人之间实现全球分配正义;后者强调国家边界的重要性,认为国家等共同体的存在为全球正义的实现提供了保障和载体。世界主义与国家主义的全球正义理论在主体选择、责任承担以及议题讨论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分歧。不过,在世界主义与国家主义的全球正义理论中,没有任何一方能够占据绝对的优势。

  • 义利之辨与算法:儒家思想视域下的人工智能时代伦理建构路径

    分类: 哲学 >> 中国哲学 分类: 哲学 >> 科学技术哲学 发布时间: 2025-04-22

    摘要:在人工智能(AI)时代,算法技术的广泛应用引发了效率追求与道德价值的深层冲突,传统正义理论面临算法歧视、数据剥削、责任消解等新型伦理挑战。本文从儒家“义利之辨”出发,主张以“见利思义”确立技术伦理原则,确保算法设计融入道德价值,避免偏见歧视与黑箱操作,防止技术异化为资本工具;以“以义制利”平衡算法的功利性与道德性,强调在追求技术利益时以道德为前提,通过法治完善算法规制体系;以“义利合一”构建人机新时代,借助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加强监督评估及多学科合作,调和算法技术与人文价值。儒家“义利之辨”为破解算法权力扩张下的价值危机提供了多元的解决方案,既弥合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割裂,也为全球AI伦理治理贡献了中国哲学智慧。

  • 即平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及其应然状态基于《反杜林论》的考察

    分类: 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 分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发布时间: 2025-04-08

    摘要: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作为对历史逻辑的精准概括,不仅表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历史状况,而且从根本上蕴含了对资本主义分配方式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继而为无产阶级指明了革命的方向一—共产主义。也就是说,共产主义作为对资本主义生产和分配关系的扬弃,本质上标识了一种与社会生产力相匹配,更加平等的正义社会模式。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共产主义既是对资本主义非正义性的内在批判,更是对实现人的现实平等的正义社会的构建。